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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2023-09-13 21:00     阅读:167次

护理学院各班级: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2023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要点:

(一)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条件

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籍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五年级学生,且必须在省级学生资助系统贫困生库中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2022-2023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且学业平均成绩不能低于80分(学生干部平均成绩75分以上)。

3、上交的有关励志奖学金的资料有:《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2-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励志奖学金表的抬头全部是2022-2023学年)。

4、初审名单表,统一上交后盖护理学院公章(请勿以个人名义前往办公室盖章)。申请审批表上“学校意见”栏同样加盖护理学院公章。

5、国家励志奖学金10月09日前完成资料收集上报,我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将在10月14日前完成纸质资料的评审。

6、名额分配:请见附件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要点: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1、2、3等级。具体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2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一、二、三年级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要予以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公费医学生等实行免学费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同等纳入国家奖助学金资助(获奖)范围。以上必须在省级学生资助系统贫困生库中评选。

4、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不占用省级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

5、需上交材料:

(1)上交的有关国家助学金的资料有: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抬头全部是2023-2024学年。

(2)国家助学金10月15日前完成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的收集审核,我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将在10月22日前完成纸质资料的评审。

(3)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一等助学金:参照中央下发名单,一对一审核确定

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班主任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不能随意增减资助名额,评审对象不得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在各班定好名单后会在我院公告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中不会出现学生身份证号,可公示学生姓名、专业/班级、学籍号,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联系相关负责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已同步发至班主任群及班长群中。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表申请理由不能少于50个字,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能完全相同。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

(六)各班级接此通知后,请尽快部署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本年度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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