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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2024-09-13 07:06     阅读:11491次

一、总结报告及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需双面打印,不得随意涂改。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不能是一年级新生或毕业生。

3.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两项任何一项排名计算有小数点都按超过10%算,如10.01,应按超10%计算,取消评审资格。

4.“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一项或两项超过10%,但在30%(含30%)以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作为支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未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的,不符合申报条件。依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七条第二点“成绩要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5.必修课门数,应计算参评当年所修必修课程门数。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必修课门数应相同。应为评选年度内的必修课门数,不得有补考科目。“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须采用同一标准,以年级专业实际总人数为基数,不能随意扩大,不能超出合理范围。同一专业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6.“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学生获奖情况以2023-2024学年的为主,获奖证书日期截止2024年8月31日不能仅有比赛无奖项;所获奖项名称、日期、颁奖单位应与颁发证书上的名称、日期、单位一致,不可简写、缩写,不可繁琐描述;重要奖项颁奖单位错误,如: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单位应为湖南省教育厅;论文或科研结项(获奖的除外)、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考级证书、驾照、职业资格证书、志愿者聘书等不能写

7.申请理由填写要求:国奖申请理由应为申请者进入本学习阶段以来的全面、简要、真实的表现描述,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250字符-300字符(不超过300字符),不允许抄袭,严禁大篇幅雷同!不允许有错别字,前后逻辑错误。

申请理由相关问题:主要获奖情况中填写的奖项应作为申请理由、推荐理由的佐证,前后一致;申请理由逻辑清晰(要注意个人信息中政治面貌、各项排名与申请理由中是否一致)、层次分明、格式整齐、语句通顺,无错字、别字,无使用不当的标点符号,无涂改,严谨规范,整洁美观,不允许抄袭;个别学生将自己高中阶段或上一学段的表现写进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申请理由中涉及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应与时俱进,表述准确无误;申请的资助项目表述错误。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时,最后表述为申请国家助学金;签名应是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替签或盖签名章,日期应早于推荐意见时间。学生申请理由落款时间不应晚于辅导员推荐时间。

8.“推荐意见”字数要够,100字符-150字符(不超过150字符);不能有错别字;推荐理由为推荐人签写,应根据不同申请学生的特点,实事求是给出客观、准确、特色化的推荐理由,不得搞千篇一律、万人一面雷同化推荐,要有“同意推荐”学生申请国奖的字样,而不是同意获得;本人签字,不能替签,不能以签名章代替。

9.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10.审批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事迹材料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

(1)个人照片:2寸免冠照片1张(电子档),白色背景,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主要事迹成果及获奖情况,120-150字。

(3)推荐理由:以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凝练评述,语言具有一定倡导性和感召力,50-100字。

(4)个人事迹: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个人在校期间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重要经历或典型事迹为主线,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在学生资助等国家政策关怀下刻苦奋斗、成长蜕变的感人历程。文章整体应为纪实类文体,叙事客观准确完整,注重具体细节描写,不得抄袭,不要将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内容简单罗列,避免写成学期总结或个人鉴定。文章大标题要朴实贴切、见题知意,必要时可设副标题;正文字数在1800-2200字,划分若干段落,结构条理清晰,每个段落集中讲述一个观点或事件;不同段落之前,设小标题,小标题下不再设次级标题。

三、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书面申请书

2.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3.2023-2024学年成绩表

4.学生获奖证书

5.个人事迹材料

6.奖学金班级、院系评定评议记录表

7.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